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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其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一般在6%-20%之间。由此可见,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是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要对其做到确实有效的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正确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含义和内容
1.1设计变更的含义和内容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1.2工程洽商的含义和内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洽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2、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是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该全面考虑,将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所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利弊后再做出决定。
2) 设计变更要考虑前瞻性。应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以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前变更,防止不必要的浪费和施工单位的索赔。
3) 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设备选型不当、设计失误等。
4) 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施工前提出。
5) 杜绝内容不详,没有图纸或具体变更部位,而只增加材料用量的变更。
6) 杜绝未做好开工准备,设计深度不够,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不完善,造成边设计边施工,边施工边变更。
7) 对于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各方负责人共同签字方为有效。(考试大咨询工程师)